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
王劲坤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与道德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提高人民法治意识与道德修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的历史方位,运用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赓续中华民族优秀法治文化,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阐述了深刻的法学原理、展现了深厚的历史底蕴、继承了中国传统道德观念和中国共产党法治思想人民性的优良传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与道德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指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与道德建设。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中,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是我们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遵循的原则和前提,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让法律成为真正保障人民权利的良法善法,是我们党的法治思想和我国法治体系建设的根本诉求。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保障人民的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深刻体现了法的阶级性与人民性的关系。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相统一,表现出法的阶级性与人民性的一致性,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政治保证,离开了党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就会失去主心骨;背离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就会失去力量之源。所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核,也是新时代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原则,这既是历史经验的启示,也是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把握。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要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以道德为主体的社会活动需要以法律作为底线来约束,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体系的支撑作用,确立起德法共治的治理格局,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道德价值的重要体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的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的约束,法治与德治不可分离,国家治理需要法律与道德协同发力。中国优秀传统法治文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文化根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与传统中国法学观念“德法互补、共同为治”的思想相互呼应,展现了深厚的历史底蕴与深刻的法学原理,同时继承了中国优秀传统美德中的法治文化,凸显了中国的文化自信与理论自信,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广大人民群众都能身体力行地参与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来。
坚持提高人民法治意识与道德修养。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要中华民族一代接着一代追求美好崇高的道德境界,我们的民族就永远充满希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在依靠法律调和社会关系的同时,也在不断持续发挥道德劝善惩恶的功能,实现外在规范与内在约束的共同作用,以提高公民的法治素养与道德素质。习近平法治思想将道德与法治更好地融合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当中。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就要重视社会的法治道德教育,要在道德体系中体现法治要求,突出法治内涵,帮助人们建立起法律信仰,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落实到全民普法和全民守法当中,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让全体公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定捍卫者。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发挥法治对道德的保障作用,提高人们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的同时提高全体公民的道德素质,从而提升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品质,实现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作者单位:西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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