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昌莲
昨晚,编剧余飞、宋方金等人在微博上发布了111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的联名信,点名有抄袭劣迹的郭敬明、于正屡屡以导师、嘉宾的身份出现在各种节目中,进行话题炒作,这种一切唯收视率论、流量论的做法引起了相关从业者和社会各界的极大反感,呼吁立即停止对这些“劣迹从业者”的宣传炒作,对相关节目作出修改调整,不给抄袭剽窃者提供舞台,将他们从公众媒体中驱逐出去。(12月22日《北京日报》)
111位影视从业者联合签名抵制曾涉嫌抄袭剽窃的于正、郭敬明,要求影视界立即停止对这些“劣迹从业者”的宣传炒作,将他们从公众媒体中驱逐出去。消息一出,立即引起广大网友的共鸣。事实上,早在2014年9月,广电总局对各大卫视下达通知,对于有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和丑闻劣迹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影视剧、影视节目一律暂停播出(点播)。此后,总局多次强调,严禁丑闻劣迹者发声出镜。但从现实情况来看,一些“劣迹艺人”仍然在公众媒体频频发声出镜。
必须正视的是,明星收入偏高,与一些明星道德低下,形成了极大反差。比如,一些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使消费者被虚假广告误导权益受损;又如,许多明星婚恋观出现偏差,毫无家庭责任感,频频制造出桃色绯闻,如文章、吴秀波等;再者,一些名人涉嫌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郭敬明、于正等;特别是,明星已成为酒驾、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的“高发人群”。
一些明星,自恃是名人,具有非凡的“活动”能力和影响力,因而不惧以身试法,甚至完全漠视法律。因此,净化演艺生态,寄望于明星自律,显然是不现实的。除了司法机关依法查处之外,有关部门及演艺行业,应实施必要的惩戒措施。这次111位影视从业者联合签名抵制于正、郭敬明,呼吁严厉打击和惩处有抄袭剽窃违法行为的编剧、导演,媒体平台应主动拒绝这些有劣迹且不加悔改的创作人,不给抄袭剽窃者提供舞台,将他们从公众媒体中驱逐出去,理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并果断采取措施,提高“劣迹令”的执行力。
换言之,抵制“劣迹艺人”,不能止于从业者呼吁。首先,应加强对明星艺人的教育和管理,督促明星珍视艺术生命、遵纪守法,抛弃不良生活习惯,尽早脱离“反面教材”,重拾道德信誉。同时,对于以身试法的明星和丑闻劣迹者,除了司法机关实施必要的法律惩戒之外,有关部门还要附加处罚措施;比如,对于初犯者,限期禁止参加演出活动;对于屡教不改者,则终身禁演,以此提高明星艺人的违法成本。特别是,对于热衷于宣传炒作“劣迹从业者”的媒体平台,也要进行查处,还影视界一方“净土”。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相关新闻
- 2019年12月09日机场追拍艺人,请讲公德
- 2019年07月22日艺人出席公开活动被刺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