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物质富足、精神富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要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辩证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内在要求,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鲜明特征,更是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内涵。文明城市创建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由虚变实的实践载体和推动城市全面发展的重要抓手,能够全面统筹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强化思想引领,凝聚创建共识
文明城市创建,统一共识是前提。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基层文明城市创建需强化党组织统筹能力,将文明创建纳入基层治理“一张网”,通过建立党员责任区、组建先锋服务队等方式,有效凝聚创建合力,破解多头管理、资源分散等难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擎。将文明理念融入学校教育、社区活动、企业文化等场景,打造“15分钟文明实践圈”,将社区广场、口袋公园改造为“家风长廊”“邻里剧场”,开展文明礼仪培训,通过主流媒体开设“文明讲堂”专栏,制作公益广告覆盖公交、出租车、户外大屏,传播凡人善举故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文明有礼”城市形象。以文化浸润为灵魂。推动文明城市创建需从“塑形”向“铸魂”转变,注重用文化浸润人心。开展“小手拉大手”主题活动,推动青少年成为文明传播纽带,带动家庭养成垃圾分类、文明交通等习惯。依托博物馆、非遗馆等阵地,举办传统文化体验活动,增强市民对城市文明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引导群众参与,激发内生动力
文明城市创建,群众参与是关键。只有让群众从旁观者变为创建主体,才能实现文明创建常态长效。要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广泛推广“文明积分超市”模式,对市民文明行为给予积分奖励,市民通过参与志愿服务、环境整治等获取积分兑换生活用品或公共服务。要组建“百姓智囊团”,收集居民“微心愿”,组织群众对涉及自身利益的基层治理事项积极建言献策。要开展“文明微拍客”活动,发动市民拍摄不文明行为,形成“发现问题-整改反馈-积分奖励”闭环。要建立“文明指数”动态测评体系,定期公布各区域创建成效,多维度激发市民参与责任感。
创新治理模式,提升文明素养
文明城市创建,模式创新是动能。要持续夯实基层创建根基,突破政府单一治理模式,加快构建多元共治格局,通过赋权增能、搭建协商平台等,激活基层治理“神经末梢”,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新生态。推行“1+3+N”共治模式(1个社区党组织牵头,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3方协同,社会组织、商户、居民等多元参与),建立“文明创建联席会”,吸纳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担任“文明流动哨”,通过随手拍功能上报发现问题。创新“村史馆+文明实践站”模式。通过老物件展览、乡贤故事会唤醒文化认同,推动移风易俗成效提升,通过以文化人、以文润城有效破解“硬件达标、软件薄弱”的创建瓶颈,让文明理念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优化“网格化”管理模式。将文明养犬、飞线整治等纳入网格员巡查清单,针对乱穿马路、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实施“曝光+教育”双轨制,通过路口电子屏曝光陋习,同步开展交通法规现场学习。完善“智慧创建”模式。整合12345热线、网格巡查等数据,运用数字化手段细分管理单元,将创建指标转化为可操作的“微项目”,精准定位不文明行为区域及主体,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构建“感知-分析-处置-反馈”闭环,有效破解传统创建中“看不见、管不住”的顽疾,通过数字化转型为文明创建注入新动能。
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创建成果
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是保障。健全责任领导机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压实压紧部门责任,注重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打造一批可复制的文明创建示范点,以点带面提升整体水平,推动文明城市创建从“阶段性攻坚”向“常态化治理”转变。健全民意反馈机制。建立“民意直通车”平台,通过12345热线、网络问卷等渠道收集市民诉求,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健全不文明行为处罚机制。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不文明行为处罚标准,为治理提供法律依据,通过设立文明创建专项基金、建立负面清单管理等手段,推动创建工作从运动式治理转向制度性规范,不断构建“考核激励+群众监督+法治保障”的制度闭环。创设“文明创建观察员”。聘请退休干部、热心市民开展常态化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参与监督,形成“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共建格局。
文明城市创建是一个漫长的“马拉松工程”,是一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系统化工程,必须坚持全局观念和发展观念,不断构建大文明格局,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使文明城市创建成为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有利载体,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执笔:折佩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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